close

最近香港演藝界除了肥肥的過世,大概就是冠希不雅照風波最「火紅」了!
這個年度「華人圈」的「大事件」,遠在南方炎熱小島賣冰箱的小弟我,
當然也該不免俗地關心一下。

問我有沒有看過,老實說,沒看過。
第一,我有高尚的道德觀(怕被抓,家中老小會蒙羞);
第二,我沒有合法取得管道(去哪下載我哪知阿?);
不然,我還蠻好奇Twins的阿嬌身材到底好不好?
(抱歉,我對張柏芝沒啥興趣)

不過撇開小弟想看照片這件事情不說,
(重申小弟有高尚的道德觀,所以心中的小天使始終是戰勝小惡魔滴......)
總覺得一堆人拚死命要陳冠希死,要阿嬌不要活了,這種反應還真奇怪?
那個背後的藏鏡人「奇拿」呢?怎麼沒有人在追究他的責任?
(看過台灣版死亡筆記本應該是翻譯做奇樂)

其實,冠希阿嬌要關起門來拍照,做喜歡做的事情,本來就屬於個人隱私,
做這些事情需要跟大眾道歉幹嘛?
把這些不雅照對外散佈的人(可能是奇拿,也可能是陳冠希本人),
所做的事情才真的是不應該吧?
什麼時候變得大家都這麼有「正義感」了?

常常可以在水果日報看到某某男友為了報復前女友而網路上散佈「恩愛」的親密照,
然後可以看到很多「正義網友」們對散佈者大加撻伐,對受害女性感到同情,
這點這次怎麼沒發生在阿嬌身上啊?

沒錯,因為這一切都是「原罪」。
因為事件男女主角就是生活光鮮亮麗的「藝人」,
平常過太爽當然一有機會就該遭人落井下石;
因為媒體的最高指導原則是「大眾應知的權力」,
一有風吹草動本就應該發揮新聞正義的原則;
因為當事人沒有遵守身體是個人貞節的「教條」,
被人看光光就該立即切腹自殺以表愧對大眾;
因為這個「享齊人之福」的傢伙,是那歪嘴斜眼的陳冠希,
不是正義魔人的你我.....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persu417 的頭像
    persu417

    Super--記憶的收藏匣

    persu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